
20年
投保年龄初生15日至60岁
投保方法您的理财顾问

若受保人于保障期内不幸确诊以下指定危疾,我们将向保单持有人以一笔过形式支付100%保额的赔偿1,惟受保人必须仍然生存。
指定危疾:
- 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癌症
- 慢性阻塞性肺病
- 末期肺病
- 严重细菌性脑膜炎
- 严重肺气肿
- 严重的头部创伤
- 严重心脏病发作
- 中风

倘若受保人患病或受伤,并于意外发生或确诊后的365日内需要接受下列治疗或服务3,我们将根据下表所列之金额以实报实销形式支付高达每保单年度640美元的医疗费用3。
意外医疗费用保障4
保障受保人因受伤而接受由医生进行的医疗或手术治疗、住院、出院后的护理服务5、牙科护理或手术6 、中医药治疗7(即中草药诊治、跌打或针灸治疗)、物理治疗7及脊骨神经治疗7费用。工作休閒保障4
保障受保人因工作受伤或确诊疾病而需接受的物理治疗或脊骨神经治疗费用(只适用于上次生日年龄18岁至65岁的受保人)之外,更涵盖不论因疾病或受伤而需接受住院或门诊之精神疾病治疗的医疗费用8。
身心灵健康保障 (意外医疗费用保障4及工作休闲保障4)(每保单年度) | |
---|---|
保障级别 1 | 保障级别 2 |
320美元 | 640美元 |

若受保人于保障期内因确诊疾病或意外受伤而需入住医院,而该次住院被视为合理及惯常及医疗必要的,我们将根据下表所列之金额每日支付高达100美元住院现金。
每日住院现金保障 (以每日计,每保单年度最多30日) | |
---|---|
保障级別 1 | 保障级別 2 |
50美元 | 100美元 |

意外身故保障
倘若受保人于意外发生后的180日内因该意外受伤而引致身故,除身故赔偿外,我们将以一笔过形式向受益人额外支付100%保额的赔偿。意外断肢保障2
倘若受保人于意外发生后的180日内因该意外受伤而引致断肢及/或丧失指定身体部位及/或指定身体部位的功能,我们将根据意外断肢保障赔偿表所列的百分比以一笔过形式支付高达100%保额的赔偿9。严重烧伤保障2
倘若受保人于保障期内因意外引致严重烧伤10,我们将根据严重烧伤保障赔偿表所列的百分比以一笔过形式支付高达100%保额的赔偿。完全及永久伤残保障2,11 (此保障适用于上次生日年龄18岁至65岁的受保人)
倘若受保人于意外发生后的180日内因该意外受伤而之后因此被确诊完全及永久伤残,并持续最少6个月不能从事任何符合受保人根据其知识、训练或经验而合适并可赚取报酬或利润的工作,我们将会根据下表所列的百分比向受保人支付高达100%保额的赔偿。
由确诊完全及永久伤残日起计 | 保额之百分比 | |
---|---|---|
首6个月 | 不适用 | |
第7至30个月(共24个月) | 每月2% (以24个月計 = 2% x 24个月= 48%) |
合共高达100%保额 |
第31个月 | 52% (以一笔过形式支付) |

如受保人以缴费乘客身份乘搭领有牌照的海、陆、空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邮轮)时因意外受伤,我们将会给付以下双倍赔偿:
意外断肢保障或 严重烧伤保障或 完全及永久伤残保障 |
额外高达100%保额的赔偿 |
每日住院现金保障 | 每日住院現金提升一倍 (每保单年度最多30日) |
身心灵健康保障 (意外医疗费用保障及工作休闲保障) |
该次意外或伤病的最高赔偿限额*提升一倍 (以每保单年度上限计算) |
*中医药治疗(即中草药诊治、跌打或针灸治疗)之每次治疗最高赔偿金额将维持不变。

计划提供i)保证现金价值及ii) 非保证特别红利,于完全退保或计划期满时,我们将会根据下表所列的百分比有机会支付120%已缴付保费总额1。
保证现金价值
保单年度 | 相等于已缴付保费总额之百分比12 |
---|---|
1-15 | 0% |
16-20 (计划期满日前) | 50% |
计划期满日 | 80% |
非保证特别红利* (仅供参考)
保单年度 | 预计的已缴付保费总额之百分比12 |
---|---|
1-12 | 0% |
12-15 | 80% |
16-20 | 40% |
计划期满日 | 40% |
*根据本公司现时假设投资回报而计算,并仅供参考。 请注意实际派发的非保证特别红利之利益有机会高于、相等于或低于上表所列已缴付保费总额之百分比,甚至为零。 有关非保证特别红利之详情,请参阅「主要产品风险」及「红利的理念」部分。 于保单缮发后,阁下可参阅定期发出的有效利益说明,以了解本公司根据当时假设投资回报而计算的非保证特别红利金额(如有)。

保单持有人享有可转换权益13,若此计划未有任何已付或应付的赔偿(双倍赔偿保障、身心灵健康保障及每日住院现金保障除外),可选择从第12个保单周年日起,在毋须提供进一步受保人的可保证明的情况及符合本公司当时的通行规则下,把此计划的保额转换为我们指定的终身寿险或终身危疾寿险计划,而其金额可高达转换日期时此计划的保额之100%。

有别于市场上大多数有危疾保障的产品,「全方位保障」寿险计划的投保手续简易快捷,只需回答数条简单核保问题,毋须进行身体检查,惟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通行规则,让您在人生不同情况下仍可获享保障。

- 惟须先扣除已付或应付之赔偿总额(双倍赔偿保障除外)。
- 当已付或应付之赔偿总额达100%保额(双倍赔偿保障及意外身故保障除外),此计划将自动终止。 若受保人因同一次意外受伤而造成多于一项于意外断肢保障、危疾保障、严重烧伤保障或完全及永久伤残保障下涵盖的损伤,我们只会就其中最高赔偿金额的一项(如有关项目之赔偿金额相等,则只可获其中之一项)支付相应赔偿。 就每宗意外,我们只会赔偿上述其中一项保障及不多于一次。
- 所有相关医疗费用须符合「医疗必要」及「合理及惯常」的原则。 请参阅重要提示部分内「合资格的医疗费用」部分及保单条款以了解更多关于「医疗必要」及「合理及惯常」之详情。
- 此保障不涵盖在任何政府法律,或任何其他保单下可获补偿或实报实销的任何费用。
- 在同一受伤的住院手术费用为于意外医疗费用保障下应付的前提下,此护理服务需按主诊医生指定及证实为受保人康复治疗的一部分,并在出院当日起计31日内由注册护士于受保人家中提供。
- 不包括替换真牙、牙套或义制器官之任何有关费用。
- 中医药治疗(即中草药诊治、跌打或针灸治疗)、物理治疗及脊骨神经治疗每日上限为一次。 中医药治疗(即中草药诊治、跌打或针灸治疗)每次治疗最高赔偿金额为37.5美元。
- 精神疾病治疗将包括受保人因患上其性质为精神、行为、神经或心理紊乱而令受保人遭受痛苦的疾病,须在精神病医院或医院的精神病单位或部门住院或接受门诊治疗,惟任何由心理学家所提供的精神治疗须经精神科医生书面建议。
- 若受保人的损伤并未列于「意外断肢保障赔偿表」中,我们有绝对酌情权决定赔偿之百分比。
- 严重烧伤保障涵盖由意外引致的第二度烧伤,即既表皮和下面的真皮被损坏;或三度烧伤,即皮肤已完全受损或破坏且伤及皮下组织。
- 当受保人的完全及永久伤残状况消失、能重返工作或身故(以最早者为准),此保障将会即时终止。
- 在符合本公司当时的通行规则和所有适用法律及规例的情况下,您可以在此计划生效的情况下,向我们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对此计划作出部分退保以降低保额。 一旦部分退保被批准,此计划的保额、保证现金价值(如有)和非保证特别红利(如有)将被减少。 在部分退保后,阁下将来可能会获得的任何保证现金价值(如有)和非保证特别红利(如有)将根据减少后之保额合乎比例地调整。
- 新保单的保额只可相等于或低于批核当日此计划之保额,而新保单的保费将根据批核当日受保人的年龄及本公司的保费率釐定,我们有绝对酌情权决定。 当行使可转换权益后,我们将支付相应的保证现金价值(如有)及非保证特别红利(如有),而此计划将自动终止。 请参阅保单条款以了解更多关于「可转换权益」之详情。
- 上述产品资料不包含本计划的完整条款,有关完整条款载于保单文件中。
- 本计划可作为独立保单而毋须捆绑式地与其他种类的保险产品一并购买。